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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鑫易维专利维权胜诉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4 18: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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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眼球追踪模组的专利侵权纠纷,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定


至此,围绕“视频眼镜的眼球追踪模组”相关专利的侵权纠纷,本案已完成全部司法程序,生效裁判结果获得最高审级确认,七鑫易维的合法权益再次得到司法机关的明确支持。


一、案件基本情况


此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就本案作出二审终审判决,认定宏达通讯有限公司(HTC)及其关联公司制造、销售的相关产品构成对七鑫易维涉案专利的侵权,并依法判令停止侵权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审判决生效后,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TC)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对已生效判决启动再审程序。


七鑫易维始终重视知识产权保护。2022 年,针对市场中出现的与“视频眼镜的眼球追踪模组”相关产品,七鑫易维开展了持续的调查核验与技术分析工作。经调查核验,公司发现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TC)及其关联公司制造、销售的“VIVE Focus 3 VR 眼球追踪器”等相关产品涉嫌侵犯七鑫易维多项专利权。为依法维护自身知识产权与正当权益,七鑫易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主张停止侵权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在完成初步核验后,七鑫易维进一步对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进行逐项梳理,围绕专利保护范围内的关键技术特征,形成与被控产品技术方案相对应的比对材料与论证说明,并对证据材料进行系统化整理与固定,构建相互印证、可复核的证据链条。

基于上述调查核验与证据准备工作,七鑫易维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停止侵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相关事实与法律适用先后经一审、二审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其后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TC)依法提出再审申请,本案进入再审程序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部分内容


二、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结果

 

经审查,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再审申请所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该裁定进一步确认,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保护范围以及侵权比对结论已在前序审理程序中得到充分审查并依法作出认定,相关抗辩理由不足以动摇既有裁判结论。本案自一审、二审直至再审程序审查,历经多级司法机关审理,现已终局确定。


 

三、公司声明

 

七鑫易维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持续深耕眼动追踪领域十七年,长期投入于核心技术研发与原创成果积累。公司在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同时,也将继续通过合法、理性的司法途径,坚定维护自身的技术成果与正当权益。




七鑫荣耀


多年来,七鑫易维将关键技术突破与工程化经验不断沉淀为知识产权与标准化能力:累计申请专利超过600项、获得授权专利307项,布局覆盖中国、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多个重要国家和地区。美国授权专利占已获授权发明专利总量的十分之一以上,也为相关技术在国际市场的应用拓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相关成果已广泛服务于AI眼镜、AR/VR/MR等XR产品,以及智能终端、人机交互、医疗康复、教育科研、智能驾舱、具身智能等方向。

 

【厂商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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